一、考前30分钟,考生凭《准考证》、《身份证》进入考场,经监考人员核对照片无误后,抽签对号入座,并将《准考证》固定在画板上以便监考人员核对。
二、考生只许携带与考试需用的有关的文具、画板(画夹)进入考场,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画册、资料、稿纸和通讯工具或有存储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(含手机、相机)。画板(画夹)上不准粘贴各种图案。
三、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;考试30分钟后,考生才准交卷出场。考试结束前30分钟,不再允许考生交卷出场。己交卷出场的考生,不准返回考场续考或在考场附近逗留、交谈。
四、遇试卷分发错误,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。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五、考场必须保持安静,考场内不准吸烟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换卷,不准揭撕、损坏、弄脏“准考证条形码",不准在考场内拍照。试卷上面不得作任何标记,一经发现,试卷作废。
六、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笔,将试卷、试题、草稿一并上交,经监考人员核查无误后,方可离开场,试卷、试题和草稿不准带离考场。
七、对不遵守考场规则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、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,直到取消考试资格。